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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0-12-17 17:22  

工会各分会

2020年,在学校党委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各分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先进性,坚定政治方向,凝聚奋进力量,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为学校改革发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校工会决定评选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各分会

2、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努力发挥工会组织群团工作优势,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主动履行工会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基层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权利,团结带领本单位职工爱岗敬业、建功立业,在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2、工会组织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团结,职责分工明确,按时出席并落实校工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要求,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计划具体,工作总结及时,工会资料完整;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受到本单位职工拥护和好评。

3、能够开展好院务公开工作,对教职工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广泛听取、征求意见;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工会经费使用合理。

4、关心本单位教职工生活,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困难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及时慰问患病、住院教职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能够承办校工会安排部署的工会活动。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工会工作,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密切联系职工,维护职工权益,能够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3、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和本部门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名额分配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8个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分会、外国语学院分会、化学化工学院分会、地理与环境学院分会各2名,其他分会各1名。全校各个协会共2名、工会各委员会共2名(统一联评)。

四、评选办法

1、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2020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表》(附件1),采取自评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2、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2020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采取基层分会推荐、校工会综合考察的办法产生校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校工会工作先进个人须经过基层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征得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及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同意。

3、2020年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及工会工作先进个人须经校工会委员会评审组讨论、评议后产生。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奖的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材料要求

各分会要将《2020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表》、《2020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各一式两份)及先进集体的相关支撑材料于2021年元月8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20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表》

2.《2020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

 2020年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表.doc 2020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2020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2020年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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