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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工会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分会组织建设和分会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7-04-27 15:19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我院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分会组织建设和加强分会干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对基层分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各分会的作用。

    ⒈ 各基层分会要在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积极地开展工会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分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实施科教兴国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而奋斗。

    ⒉要切实抓好基层分会的组织建设,依法建立、健全基层分会组织。各分会是工会组织中的基层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随意撤并或削弱基层分会组织。

    ⒊要加强与行政的沟通和协商,党政组织有责任帮助基层分会搞好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和活动经费,选配好分会领导成员。

    二、 基层分会组织建设原则,人员编制。

    ⒈ 有会员二十人以上的单位,可建立工会分会;二十人以下的单位,可建立工会直属小组。

    ⒉基层分会按照党总支、直属支部所在隶属关系建立相应的工会组织,其他可按照工作性质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分会。联合分会由院工会委员会负责组建。

    ⒊工会直属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有会员二十人以上的分会设主席1人,委员2人;有会员四十人以上的分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员3人;有会员八十人以上的分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员5人。

    三、 基层分会干部管理原则、职责、范围和程序

    基层分会干部管理工作是党的干部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对工会干部实行统一管理,院工会协助党组织管理基层工会干部。

    ⒈加强基层分会干部管理工作,就是要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业务能力强、热爱工会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基层分会领导班子中来。尤其是对分会主席或主要负责人的配备,要按照高素质、高职称的标准选配,以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⒉党总支、直属支部管理分会干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分会成员的协商考察、配备、调整,以及分会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⒊院工会协助管理分会干部的职责是:对分会领导成员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审批其管辖范围内的分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同时将选举结果批复、转发备案;协助做好分会干部考察、考核和政治审查工作。

    ⒋基层分会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程序是:调整、配备分会领导成员需考察干部时,党总支、直属支部应邀请上级工会派人参加。工会未参加考察的,党总支考察后应向工会通报情况。任免、变动分会干部时,党总支须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党总支确定分会干部任免名单后,属于选举产生的分会领导成员职务变动时,必须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履行分会民主选举程序。

    四、基层分会的换届选举

    ⒈ 基层分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每次会议都应对分会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听取广大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照院工会全年工作安排,自查、自评,提出新一年分会工作计划。

    ⒉基层分会的换届选举要召开全体会员大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参加方能召开。会员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原选举单位半数以上教职工同意,方可做出任免决定,并报院工会备案。

    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院工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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