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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9-12-17 15:46  

宝文理院工字[2019]3号

关于评选2019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 16:20 发布部门:党政办公室 点击数: 188

工会各分会

2019年,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分会在同级党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各分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凝聚奋进力量,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表彰模范,进一步调动新时期广大会员干事创业、岗位建功的积极性,校工会决定评选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及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各分会

2、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工会活动。主动配合本单位党政开展工作,在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党政支持工会工作,积极落实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权利。

2、工会组织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按时出席校工会组织的各种会议;会员档案整理完整清晰;坚持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教职工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能及时上报校工会。

3、认真了解、听取、收集教职工意见;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工会经费使用合理。

4、积极组织本单位各项活动;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积极承办校工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密切联系职工,维护职工利益,深受教职工的拥护和信任。

3、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和本部门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名额分配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8个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分会、外国语学院分会、化学化工学院分会、地理与环境学院分会各2名,其他分会各1名。全校各个协会共2名、工会各委员会共2名(统一联评)。

四、评选办法

1、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2019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表》(附件1),采取自评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2、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2019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采取基层分会推荐,校工会综合考察的办法产生校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校工会工作先进个人须经过基层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征得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及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同意。

3、2019年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及工会工作先进个人须经校工会委员会评审组讨论、评议后产生。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奖的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材料要求

各分会要将《2019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表》、《2019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各一式两份)及先进集体的相关支撑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19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表》

2.《2019年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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