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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1-12-31 09:20  

工会各分会:

   过去一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校内各分会、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广大会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扎实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基层分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进一步激励广大会员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调动基层分会组织活力,校工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各分会  

(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组织活动,主动配合本单位党政开展工作,在学校及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2.积极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坚持落实二级教代会制度,组织召开二级教代会。

3.工会组织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分工明确。能够及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时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种会议。

4.坚持以教职工为中心,认真履行服务职能,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关爱女教职工,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

5.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能够认真了解、听取、收集教职工意见,反映教职工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组织代表向教代会提交代表提案。

6.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组织本分会教职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以及承办全校性文体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7.积极推进职工小家建设,加强会员管理,规范会员档案,合理使用工会经费并及时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敢于担当,乐于奉献,能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深受教职工拥护和信任,在分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关心学校和本单位改革与发展。

4.积极参加学校和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8个

先进个人:会员人数60人以上的分会推荐2名,60人以下的分会推荐1名。全校各个协会共2名、工会各委员会共2名(统一联评)。

四、评选办法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采取自评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参评分会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表》(附件1)。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分会在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经过基层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征得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及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意,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

(三)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须经校工会委员会评审组讨论、综合评议后产生。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奖的集体及个人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会要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好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各分会要以此次评优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会工作,寻找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提升工会工作水平。

七、材料报送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需要提交《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表》、分会工作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需要提交《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各1份)。

(三)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服务楼504),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表》

2.《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宝鸡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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