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各分会:
为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教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加强对困难教职工的关怀,积极推进“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困难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现将2021年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基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1、教职工本人因疾病救治,全年个人支付部分超过本人全年总收入2/3及以上,且须终身用药、每月购药超过2000元及以上者。
2、教职工家庭遭遇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重大事故缘由属违法、违规、违纪和故意行为者除外)。
3、其他情况造成的特殊困难者。
三、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由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教职工特殊困难基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材料。校工会对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基金教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组织评定。由校工会牵头,教职工特困补助工作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4、结果公示。校务会议对评定结果研究同意后,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
5、基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补助基金将通过财务处直接转入获得补助的教职工账号。
四、相关要求
1、曾获得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可连续申请。
2、请各分会严格按照条件组织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11月12日前送交工会办公室(服务楼507)。
联系人:符老师
联系电话:3363571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申请表
校工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