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各分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选树活动的通知》(陕教科文卫体工发〔2024〕10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促进我校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校工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各分会开展“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申报、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1日
二、推荐评选名额
我校推荐评选模范职工小家1个 、优秀工会工作者2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名 、优秀工会之友1名。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按《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 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选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5)施行。
三、推荐程序
各分会按条件推荐申报模范职工小家 、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经所在党委(党总支)同意后上报校工会。校工会审查后组织联评,确定拟推荐人选(集体)名单,并对申报个人和集体通过一定的形式征求会员群众意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统一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参加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分会要高度重视评选申报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意见,坚持把评选过程作为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有力推手,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坚持标准,从严申报。各分会要坚持标准,严格履行程序,需经过全体会员大会评议或其他方式征求会员对推荐对象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三)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各分会按要求填写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申报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需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公章,于7月1日前将申报登记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校工会尚勤楼504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杨文艳
联系电话:0917--3364333
邮箱:bjwlgh@163.com
附件:1.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2.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3.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4.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之友申报登记表
5.《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两模三优 ”选树管理办法》
校工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