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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陕西产业工匠人才”培养选树工作的通知
2024-07-05 14:46  

工会各分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产业工匠人才”培养选树工作的通知》(陕教科文卫体工发〔2024〕22号)要求,现就做好选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在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型工作的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将重点关注双师型教师,中华技能大奖、省部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符合入选条件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含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优先推荐。

二、选树名额

“陕西产业工匠人才”我校选树2名。

三、选树条件

(一)“陕西产业工匠人才”应具有中国国籍,必须是申报单位工会会员,应在一线从事生产、技术、研发、服务等工作。

(二)“陕西产业工匠人才”应具备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一丝不苟、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三)“陕西产业工匠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2.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专业技能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在区域、行业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解决重大难题。

3.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并屡建战功;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师带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传递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4.做出突出贡献。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在解决关键性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中,为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

四、评选程序

各分会按条件推荐申报,经所在党委(党总支)同意后上报校工会。校工会审查后组织联评,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统一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参加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分会要高度重视工匠人才的培育选树工作,利用工会在技能型人才培养选树梯队方面的优势,坚持面向一线,充分发扬民主,拓展技能型岗位的覆盖面,做好宣传动员,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精神,营造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把真正的工匠选拔出来。

(二)各分会要把好审核关,指导、协助好教职工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申报,申报审批表不得缺项、漏项。推荐的申报材料须完整、真实、客观。

(三)各分会应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材料超过100M请通过百度网盘进行分享,设置永久有效,并将下载链接和提取码发至邮箱),纸质版1份报校工会。

联系人:杨文艳,0917-3364333;13689170623。

 箱:bjwlgh@163.com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

2.2024年“陕西产业工匠人才”推荐审批表

 

 

 

校工会

2024年7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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